全面从严治警持续推进的背景下,丰顺县公安局近日启动创新监督体系建设,举行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这标志着该县公安机关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机制化探索迈出新一步。当前,公安机关面临执法环境更复杂、群众诉求更多元等挑战。仅靠内部监督容易受视角所限,加之“熟人社会”因素可能影响监督效果。为回应这些问题,丰顺县此次选聘来自医疗、教育、企业等领域的7名专业人士担任社会监督员,既具行业代表性,也有一定群众工作基础,有助于以多元视角弥补内部监督盲区。 从职能设计看,监督员承担三项任务:一是作为“监督哨”,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作为“智囊团”,围绕公安改革和执法规范化提出专业建议;三是作为“连心桥”,收集整理并转达社情民意。这种多维职责设置,较以往单一的行风评议更具体、更可操作。 县公安局在仪式上要求全体干警对监督指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做到闭环管理;对合理建议明确时限、及时落实并反馈,确保监督不止于“提意见”。同时,本次聘任强调监督员要敢于较真碰硬,推动监督落到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此做法也契合近年来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阳光警务”等探索方向,符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的改革要求,并结合当地社会治理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执法不规范现象,该机制有望推动从“事后纠偏”向“源头治理”延伸。 从长远看,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化监督,可能带来多上积极效果:促进执法水平提升,增强警务透明度;推动警民沟通更顺畅,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此类制度探索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保障。丰顺县公安局聘任社会监督员,表明了公安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强化约束的态度。通过推动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司法监督与社会监督协同发力——公安机关有望更好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安全服务,也为其他部门完善监督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