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受贿案宣判;现年35岁的鞠某在担任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9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涉案非法所得已追缴4000万元。
鞠某从高材生到锒铛入狱的变化,折射出权力失守的代价。她的经历提醒我们,廉洁不是与生俱来的品质,而是需要长期自我约束和持续警醒的底线。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以此为鉴,牢记初心使命,在权力面前知敬畏、在诱惑面前守清醒。唯有如此,才能确保权力始终用来服务人民,也才能让事业在清正廉洁的基础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