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换房有讲究

厦门市最近出台了个新政,把直管公房调换这事给办了。这个政策一出来,就有不少市民关心,能帮咱们解决啥难题。简单说,就是租户以后想换个住的地方,能直接找房东商量了,甚至还能把这房买下来。不过这政策的有效期也就两年。《指导意见》里提到,不管是做什么调换,都得先按照“政府引导、住户申请、协商一致”这几条原则来办。 这次的政策主要是为了让大伙儿住得更舒服点,也把房子的利用率提上去。什么样的人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呢?大概有两类情况:一种是房子已经在市政府或者区政府定下的旧城改造项目里,必须得换房的;还有一种就是确实有非常必要换个地方住的人。 换房的流程是这样的:通常是按一份租赁合同来算一户。至于换到哪儿去,得看市政府有没有空置的直管公房房源。具体的面积标准得参考危房调换的办法定。对于那些不是成套的老房子来说,如果租户想挑个区位好点的地方住,就可以先给原来的房子加上15平米,再去选个差不多的户型;要是选别的地方,就给加30平米再去挑。对于成套的房子来说操作就稍微简单点,选好地方了直接按面积往上靠就行。 这里面还有个细节得注意:如果租户选的房子面积超过了规定的标准,超过的那部分就得按市场价来算租金。要是租户不想再租房了,想直接把房子买下来的话,只要没超过最大面积标准,按公房出售的政策来就行了;如果超出了一点点不超过15平米的话,按超标的指导价买;要是超过15平米的部分就得多掏钱了,得按市场评估价买。 至于具体的组织工作呢?一般是由房子所在的区政府来负责的,他们可以指定专门的单位去把这些事务性的工作给干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