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一育儿嫂玩手机疏于看护致婴儿窒息死亡 法院判赔13万元

这起案件源于2024年8月的一场悲剧。育儿嫂张某受雇照看出生仅数天的婴儿蒋某。事发当晚,张某将患病的蒋某以趴卧姿势放在床上睡觉,并将其头部侧向一边。一两分钟后,张某发现蒋某面部朝下,随即将其调整为侧卧姿势。之后,张某背对婴儿玩手机,约20至30分钟未再查看。再次查看时,蒋某已恢复为面部朝下姿势,嘴唇发紫。婴儿被紧急送医抢救,最终因呼吸衰竭不治身亡。 案件争议焦点在于,张某的失职行为与婴儿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婴儿家属认为,张某长时间低头玩手机,包括打游戏、聊天、刷视频等,未履行对睡眠中婴儿必要的观察和监护义务,违反职业要求和安全保障责任。张某则辩称,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经审理查明,市、区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会商意见为裁判提供了重要参考。专业意见指出,婴儿存在基础疾病,在趴卧睡眠状态下,胸腹部呼吸肌运动可能受限,口鼻部呼吸道也可能出现部分阻塞,该姿势会加重呼吸功能障碍,不排除在一定程度上加快呼吸衰竭进程的可能。基于此,法院认定张某作为专业育婴员,将婴儿置于趴卧姿势睡眠且背身玩手机、未及时观察,违反基本注意义务,其疏忽与婴儿死亡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构成民事侵权。 在责任比例划分上,法院作出综合考量。鉴于婴儿死亡主要与自身疾病有关,张某的疏忽属于次要因素,虽可能加快死亡进程但并非直接致死原因,法院酌情认定张某承担10%的轻微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在已支付3万元补偿款的基础上,另行赔偿婴儿家属各项损失13万余元。 这起案件也折射出家政服务中的现实隐患。随着更多家庭聘请育儿嫂等家政人员,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与职业操守受到更高要求。育儿嫂作为专业照护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责任意识。对婴幼儿该高风险群体而言,短时间的疏忽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手机使用导致注意力分散等问题在家政服务中更为常见,值得引起警惕。

婴幼儿安全是家庭生活的底线,也是公共治理不容忽视的细节。悲剧提醒各方:专业照护没有“差不多”,更不是“看一眼就行”。让标准真正落实、让责任清晰可追、让风险可防可控,既是对逝者的告慰,也是推动家政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