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5次“监督”到可感公平正义——代表热议最高检报告释放法治新信号

问题——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细化,监督需求更迫切。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司法案件类型更复杂、利益关系更交织,群众对“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的期待不断提升。现实中,一些案件存应当追诉而未追诉、生效裁判仍有明显不当、执行环节不规范,个别地方还出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情况,容易损害当事人权益和市场信心,也会削弱司法公信力。代表们普遍注意到,检察机关在报告中用大量数据回应社会关切,发出以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的明确信号。 原因——监督成为贯通办案全链条的制度安排。 监督被摆在突出位置,既是全面依法治国深化的要求,也是回应现实治理痛点的需要。当前办案链条长、环节多,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任何一环出现疏漏,都可能导致救济不到位或错误难以及时纠正;同时,部分领域逐利冲动与执法便利之间的矛盾,也需要用法治方式加以化解。代表们认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把监督从“事后纠错”延伸到“全程把关”,通过严格证据审查、强化生效裁判监督、加强执行监督、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影响——既护住群众权益,也稳住市场预期与社会秩序。 从刑事检察看,报告披露对“应捕未捕、应诉未诉”情形依法追加逮捕、追加起诉,体现追诉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东方红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吊装事业部部长殷翠平认为,这些数据不仅是办案数量,更传递出“该追究的绝不放过、该纠正的及时纠正”的承诺,有助于让群众在程序和结果上都感到公正。 从民事检察看,围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等工作形成闭环,既畅通司法救济,也推动裁判尺度更统一。代表们指出,生效裁判监督不是替代审判权,而是通过法定程序推动纠错、恢复权利,从源头减少新的矛盾积累。 从行政检察与执行监督看,针对行政违法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执行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等举措,回应了群众对“执行难”“执行乱”关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海连社区党委书记李肖娜表示,监督数字背后对应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和家庭,特别是在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权益保护中,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监督为弱势群体“撑腰”,让权益兑现更有保障。 从护航发展看,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有关案件,监督撤案、决定不起诉,并推动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直接关系企业财产安全和经营预期。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参考咨询部主任刘忠斌认为,这类监督不仅是纠偏,更是在为经营主体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有助于稳预期、强信心、激活力。 对策——以“刚性监督+精准监督”提升可感可及的司法获得感。 代表们在肯定成效的同时,也提出更具体的期待:一是把监督抓在“关键环节”和“关键少数”,在证据审查、羁押必要性、财产处置、强制措施适用、执行程序启动与终结等领域强化规范指引,减少因责任边界不清带来的实质不公。殷翠平结合调研提出,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中,若挂名股东被错误追加为被执行人,检察机关可通过检察建议或抗诉等方式纠正不当执行,防止“错执行”伤及无辜、影响社会公平。 二是推动专项监督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发现问题—依法纠正—源头治理—长效预防”的闭环机制,既解决已发生的问题,也减少反复出现。 三是把民生关切纳入监督重点,在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各上加强穿透式调查和实质性化解,推动“纸面权益”更快落到“现实权益”。 四是把护企安商与公平执法统一起来,对涉企案件依法审慎把握强制措施与财产措施边界,加大对违法查扣冻的纠治力度,同时依法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犯罪,维护良性竞争。 前景——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促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从代表讨论看,“监督更有力、正义更可感”将成为今后检察工作的长期坐标。随着法治中国建设不断深入,社会对监督的评价将更看重“能否解决问题、能否让群众信服、能否推动治理改善”。可以预期,检察机关将持续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机制建设,提升公益诉讼的精准性与协同性,并借助数字化手段增强线索发现能力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纠错”向“系统治理”更延伸。

法律监督既是司法体系的“免疫系统”,也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当“监督”一词在报告中高频出现75次,折射的不只是司法改革的力度,也是在回应“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承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刚性、更精准的法律监督,将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