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将北京长城保护从2003年实施的政府规章提升到地方立法层级,为全市520.77公里长城资源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北京市文物局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新条例立足首都长城保护管理实际,将长城本体、相关文化遗产及其所处环境一并纳入保护范围,强调系统性、整体性保护。与以往侧重建筑本体不同,条例把长城周边的历史环境与文化景观一体考虑,推动形成更完整的保护格局。
长城的价值不仅在于砖石关隘,更在于其承载的历史记忆与文明标识。《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以法治方式把“保护第一”落实到责任划分、资金保障、技术手段与开放规则之中,并在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建立更可操作的平衡机制。让每一次走近长城都建立在敬畏与秩序之上,让每一段开放都经得起时间与自然的检验,才能使这份世界级文化遗产在当代持续焕发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