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全国自然灾害致37.11万人次受灾 低温雨雪冰冻与地震成主要风险源

1月份,我国自然灾害呈现多灾并发、区域特征明显的特点。

据应急管理部门初步统计,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全国37.11万人次不同程度受灾,其中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0.57万人次,死亡1人。

灾害造成损坏房屋100余户1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6.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99亿元。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成为1月份最主要的灾种。

据气象部门分析,1月份全国共经历4次冷空气过程,较常年同期偏多0.7次。

其中1月17日至21日,中东部地区遭遇入冬以来最强的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广、降温幅度大,多地出现雨、雪、冻雨相互转换的复杂天气现象。

湖南、贵州等地的冻雨灾害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广泛影响。

低温雨雪冰冻和雪灾共波及湖南、贵州等10个省区市,造成19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损坏房屋10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6.3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11亿元。

此外,黄河干流封河长度达714.4千米,内蒙古河段进入稳定封河期;黑龙江省四大江河和18条中等河流处于全线封冻状态,凌情总体平稳,未造成险情灾情。

地震灾害活动总体保持平稳,但仍有较强震级地震发生。

1月份,我国大陆地区共发生4.0级以上地震7次,其中5.0级以上地震3次。

1月19日,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发生5.1级地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1月26日,甘肃省甘南州迭部县发生5.5级地震,灾害损失仍在进一步统计中。

截至1月31日,地震灾害共造成云南、甘肃、四川、内蒙古4个省区16.95万人不同程度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300余人,直接经济损失1.78亿元。

风雹、地质灾害零星发生,华南地区旱情初露端倪。

西南、西北等地风雹灾害共造成广西、云南、青海等9个省区7700余人不同程度受灾,损坏房屋30余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280万元。

地质灾害方面,陕西、贵州等5个省区近200人受灾,其中1月3日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发生的滑坡灾害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月份全国平均降水量仅6.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57%,为历史第六少。

华南东部和南部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8成以上,福建省旱情初现。

干旱灾害造成2400余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200余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万元。

森林火灾方面,全国共发生14起森林火灾,其中广东7起、西藏4起、福建、江西、云南各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国未发生草原火灾。

新年首月的自然灾害再次敲响警钟。

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与地质活动叠加风险日益突出。

这要求我们在完善应急体系的同时,更需着眼长远,将防灾减灾融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

只有筑牢"防抗救"相结合的立体防线,方能实现从被动救灾到主动防灾的历史性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