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晶晶这个姑娘,妥妥的名门闺秀出身,家里有钱有势,给她铺了厚实的路。她小时候在大宅子长大,天天看那些宝贝字画和古书,环境熏陶得她特有气质。身边总有老师教她说话办事儿,外国话也会好几门,所以她的一举一动看着就特别优雅。 人家长得那叫一个标致,皮肤白得像瓷器一样,眼睛亮亮的像藏着星星。头发乌黑顺滑,盘个好看的发髻再插上个翡翠簪子,看着特别古典。身高172厘米走哪儿都很扎眼。平时逛街也不土气,香奈儿的套装、爱马仕的包包一背,墨镜一带,时尚感直接拉满。 要是去参加个晚宴什么的,她穿的高级定制晚礼服特别合身,裙子上还绣着精美的花纹,要么是西方的巴洛克图案,要么是咱们的吉祥图案,灯光一打就像星星一样闪。脖子上挂着的大珍珠项链和耳朵上的钻石耳钉配得那叫一个好。 在酒桌上她最能打,跟谁都聊得来。她拿着香槟在一帮大佬身边转悠,几句暖心的话一说,那些富豪们就心甘情愿地掏钱搞慈善。去看画展的时候她也很懂行,能随口讲出画家以前的事儿或者创作背景,旁边的艺术家听了直点头。就算是在商业聚会上和那些大老板打交道,她脑子转得也快,能帮家里拉到不少关系。 不过程晶晶这姑娘最不一般的地方是不想光当个名媛。她三岁就开始练舞,十七岁的时候跑去签约环球音乐当歌手了。唱了《爱情游戏》《黑色玫瑰》《我们之间》这些歌后,又出了《DADADA》,她用这些歌证明自己是个真的爱音乐的人。她自己还开了家音乐公司亲自写歌,把名媛的优雅劲儿和艺人的热情劲儿完美地融合在一起了。 总之程晶晶这姑娘把家世、美貌、智慧还有优雅全占了。她没把这些当成靠垫躺着混日子,反而是用这种底蕴去滋养艺术事业,再用艺术的光去照亮自己的生活。她在这个时代里特别亮眼——既是社交场上的明珠也是舞台上的歌者——用这种双重身份写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