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人给忽悠了,别让人给忽悠了

3月12日这天,广州法院召开了发布会,专门聊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讲了2025年怎么干,还拿出了十个典型案例给大家伙儿瞧瞧。其中有个例子跟咱们老百姓最近常看的直播带货有关,把那里面的猫腻给彻底揭露了出来。 梁某这人比较相信网络购物,就在平台的某珠宝直播间花了15000元,想搞个“足金999”的镯子回家。商家当时说得可好听了,说假一赔三,保证足金。结果梁某拿回了货一检查,傻眼了,这哪里是金的,明明是银的嘛。他找客服去理论,想让人家退钱赔钱,结果人家不理他。这就把事儿闹到了法院,要求店里的注册老板周某赔偿。 后来法院一查发现,这店虽然是周某注册的,但真正管事的是另一个叫洪某的人。梁某觉得自己也是受害者,就把洪某也给告了,让他也赔钱。法院认为洪某这是在故意骗人,把假的东西当真的卖,误导了梁某去买这镯子。这就是欺诈行为,得赔三倍。至于周某呢?他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给洪某用,也算是给洪某实施欺诈提供了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像这种情况周某和洪某都得一起赔。这事儿直接点出了网上卖贵金属容易出现的“货不对板”的问题,也就是实际卖的和宣传的不一样。只要这两样不一样影响了消费者的决定,就算欺诈,就得赔三倍。 法院通过这次判决告诉大家:别只看表面上注册的是谁,得看实际是谁在那儿干买卖。咱们以后去网上买东西可真得擦亮眼睛,别让人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