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严查基层干部冒领林地补偿款 深化权力规范化管理

【问题】2023年3月,北川县永安镇纪委接到村民刘某反映:其外祖父李某国生前承包的林地被矿业公司征用后,继承人一直未收到补偿款。初步核查发现,这笔应发给村民的专项资金被时任大安村某组组长蔡某以伪造代领理由转入个人账户,并长期挪用。 【原因】调查显示,蔡某2021年协助征地时发现李某国家属长期在外、林权证由其代管,便利用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擅自与矿业公司签订补偿协议。其行为暴露三上问题:一是基层干部法纪意识薄弱,将集体资金当作“个人钱袋”;二是村级权力运行不够透明,代管事项易成监管盲区;三是补偿款发放流程审核缺位,未严格落实“直补到户”要求。 【影响】该案涉案金额不大,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削弱基层治理公信力。补偿款“失踪”多年未被发现,反映出部分农村地区对“微权力”监督仍有短板。案件查办后,受害村民向镇纪委赠送锦旗,体现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认可,也提醒基层“蝇贪蚁腐”问题不容忽视。 【对策】北川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 1. 追责整改:对蔡某给予记过处分并全额退赃; 2. 制度堵漏:出台《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流程“三十图”》,明确征地补偿等30项事务的规范操作; 3. 全域排查:在全县开展同类问题专项整治,已立案5起; 4. 技术赋能:推动“三资”管理平台与银行系统对接,实现补偿款流向实时监控。 【前景】此案作为四川省“四个专班在行动”的典型成果,为基层微腐败治理提供三点启示:持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以“制度+科技”筑牢防线;群众监督与专业监督形成合力;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必须露头就打。随着乡村振兴推进,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将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

补偿款虽小——关乎民心。北川案件表明——严密监督与制度建设并重,既能纠治个案,也能堵塞漏洞。只有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末端、把制度约束落实到最细处,才能守住群众利益这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