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家医院的原院长,最近犯了受贿罪和重婚罪,法院判了他六年有期徒刑,还要罚四十万。2023年5月,这个医院的院长李某因为涉嫌职务违法犯罪被安康市监察委员会抓了起来。平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他犯了受贿罪和重婚罪,把他给告了。经过审理,法院查明李某非法收受医药企业财物共计2720548元。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14年7月,医疗耗材供应商贾某找到了当时的骨科医院四病区负责人李某,请他帮忙增加销量。贾某承诺按供货总金额的35%给李某回扣,李某答应了。从2014年7月到2017年3月,贾某一共给骨四科供应了7054552元的耗材,并给李某回扣2468958元。李某收到这些钱后主要用于购买别墅、装修别墅和家庭生活消费。还有2017年2月的时候,贾某的公司因为贴牌问题被处罚了,骨科医院就把这个供应商给清退了。2017年10月,医疗耗材供应商孙某找到了当时的骨科医院副院长兼四病区负责人李某,希望他在使用耗材方面给予帮助,并承诺按供货总金额的30%给回扣。李某同意了,并且在手术中使用了孙某供应的耗材。从2018年1月到2019年1月,孙某一共给骨四科供应了772212元的耗材并给李某231580元的回扣。2021年9月的时候,药品供应商姜某通过朋友樊某认识了李某,希望他帮忙推销药品并送给他一张存有20010元的银行卡作为酬劳。李某同意后推荐了姜某代理的瘀血痹胶囊。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给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医药商业贿赂实际上是通过给不正当利益影响处方权和干扰正常诊疗行为来妨碍公平竞争和加重医药负担。在这个案子中涉案的耗材价格至少有三分之一是虚高的,虚高部分并没有用于提升产品疗效而是用于牟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陕西省医保局依法开展信用评价来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