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的参与和动员;漳县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把妇女群体作为重要力量,通过深化妇联组织改革、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广大妇女从“被服务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建设者”,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借鉴的路径。 问题导向明确改革方向。漳县妇联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针对组织机关化、行政化等与妇女群众联系不紧问题,开展针对性整改。以问题为牵引的改革思路找准了组织建设的症结,为后续机制创新打下基础。 组织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漳县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全覆盖建成“妇女之家”135个;在民营企业、民办学校、社会组织、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成立妇联组织104个,创建“妇女微家”185个,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覆盖面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同时,健全“党建带妇建、妇建促党建”机制,形成党建搭台、妇联组织、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把妇联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合力。 创新联系服务机制。漳县建立“双向带动、双重联系”服务妇女工作法,通过妇联执委按区域带动、“四访四问”常态联系、发挥个人专长带动、分层分类精准联系等方式,推动形成妇联引领、执委带动、妇女参与的良好局面,提升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产业发展成为富民重点。针对妇女群众在“顾家、务农、增收”之间难以兼顾的现实,漳县探索“党支部+妇联组织+企业(合作社)+困境妇女”模式,发展乡村就业工厂3个,建成全国妇联定点帮扶乡村振兴基地2个,带动2000余名妇女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近灵活就业。巾帼乡村就业工厂优先吸纳有务工意愿的妇女和县城陪读妈妈,人均月工资保底2000元,实现“家门口就业、挣钱顾家两不误”,缓解了妇女就业难题。 庭院经济成为增收亮点。漳县开展“巾帼共建美丽家园”清洁行动,建立“美丽家园”激励互学共建机制,将和美乡村建设、庭院经济发展与人居环境整治协调。累计引导妇女发展“五小”庭院经济105户,培树“美丽庭院”4788户,推选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0户、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示范户313户,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拓宽了妇女增收渠道。 基层治理中的妇女参与。漳县妇联联合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完善妇女维权岗、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反家暴维权机制和法律援助网,健全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机制。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心理咨询室和法律援助工作室,组建专业团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累计开展社会调查21次,举办家庭教育讲座14场,下发反家庭暴力告诫书33份,办理法律援助58件。 文明实践创新品牌。漳县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合推进,建立“说一说家庭故事、夸一夸最好家教、晒一晒文明家风”“三个一”模式,探索推出“巾帼红娘团”“荣誉双送”“流动照相馆”“漳嫂帮帮团”等品牌项目。涉及的举措累计服务青年男女350余人次,评选“好儿媳”88名,推选最美家庭112户,推动乡风文明建设走深走实。2025年5月,漳县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经验做法被中国改革杂志社《改革内参》刊发,获得继续推广关注。
乡村全面振兴既需要产业的“硬支撑”,也离不开治理与文明的“软环境”。把妇女组织起来,把岗位建在家门口,把权益保障落实到具体环节,归根到底是用制度和服务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真实需求。漳县的实践表明:当更多妇女从家庭生活的参与者成长为乡村发展与基层治理的建设者,乡村振兴就能获得更持久、更扎实、更有韧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