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估值报告失真,关键环节“失守” 证监会查明,深圳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为上市公司三盛教育拟收购“天雄新材”部分股权提供估值服务时,出具的估值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估值为9.52亿元。监管认定,其工作底稿、核查程序及关键参数确定存在明显缺陷,其中折现率计算错误导致估值结果虚增约2.7亿元,占估值比例约28.52%,偏差幅度明显,已超出合理估算区间。 原因——假设替代核实、风控流于形式、内控把关缺位 一是对产能与经营前提过度乐观,核实不足。评估以标的公司“多条生产线全面投产、产品满产满销”等为预测基础,但生产线实际开工情况及有关制约因素未得到有效核验。涉及用电审批、行业限产等关键事项,评估人员未取得充分、适当支持性证据,仍将其作为未来现金流预测的核心前提,抬高了盈利预测与估值结果。 二是对重大权属与债务风险核查不足,持续经营不确定性揭示不充分。标的公司经营所依托的厂房、土地等资产为租赁取得且已设定抵押,相关债务长期逾期。尽管股东承诺优先偿债、保障经营,但评估过程中未对承诺履行能力、债务处置安排及抵押权实现风险进行有效验证与压力测试,致使重大不确定性未能在估值模型与风险披露中充分反映。 三是专业参数计算出现重大错误,反映复核机制失灵。折现率是收益法评估的核心参数,细微差异即可显著影响估值结论。本案中应采用的折现率与实际使用数值不一致,且差异导致估值大幅虚高,暴露出项目复核、质量控制与专业把关等环节未发挥作用。 影响——扭曲市场定价基础,损害信息披露公信力 资产评估报告是并购重组、发行融资等资本市场活动的重要定价依据,也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结论一旦失真,可能误导交易定价、公允性判断及投资者决策,进而削弱市场对中介机构的信任。此次处罚将相关问题定性为“虚假记载”,发出对“关键假设不核实、重大风险不揭示、参数计算不严谨”等行为从严处置的信号,指向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监管底线。 对策——机构与个人双向追责,强化“谁经手谁负责” 处罚决定对机构和相关人员分别追责:对深圳中科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6.4万元,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三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其中项目现场负责人罚款30万元、公司管理负责人罚款25万元、项目承揽并参与人员罚款2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涉事估值报告未见相关人员签字,监管仍作出行政处罚,体现“穿透式”责任认定导向:不以是否落款签字作为唯一边界,而是结合项目分工、参与程度、管理职责与质量控制义务,认定实际经手人、质量负责人及承揽并实质参与者均应承担相应责任。监管同时不采纳“事后补救”“不知用途”等申辩,强调违法行为一旦发生并造成信息披露后果,即应依法追责,警示中介机构不得以形式合规替代实质合规。 前景——中介执业监管将更重质量与闭环管理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推进,监管将持续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执业质量与内控体系将成为重点关注方向。未来在并购重组、资产评估、财务顾问等领域,监管或将更加大对关键假设、重要证据链、工作底稿质量及复核程序的核验力度,并通过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对评估机构而言,应完善项目承揽与执行隔离机制,健全三级复核与参数校验制度,建立重大风险事项清单化核查、证据留痕与披露标准;对从业人员而言,应坚持专业审慎,严守独立性与勤勉尽责底线,避免迎合性估值和“以经验替代核查”。
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行离不开真实可信的专业服务。估值报告不应成为“促成交易的工具”,而应建立在充分核查、审慎假设与严密测算基础上的专业结论。监管以事实穿透责任链条,释放明确信号:试图以流程瑕疵、签字缺失或事后补救规避责任,难以在从严监管下成立。中介机构唯有回归专业与审慎,才能守住市场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