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诸多新挑战。
未成年人涉世未深、法律认知不足,容易成为违法犯罪的目标或被不当引导走上违法道路。
同时,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性骚扰等新型侵害形式日益隐蔽,传统的法律条文讲授难以引起学生共鸣。
如何让法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成为摆在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荔波县公安局的做法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探索方向。
该局打破传统法律讲座的刻板模式,建立了系统化、差异化的校园法治教育体系。
一方面,深入调研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这一身份优势,使民警既是执法者又是教育者,拉近警校之间的距离。
在教学方法上,该局民警摒弃了单向灌输式的讲解,而是创新采用以案说法、互动问答等多维度教学模式。
通过"刷单诈骗""起绰号欺凌"等贴近学生日常生活的真实案例,让法律知识变得具体可感。
在讲述如何应对不当身体接触时,民警用温和、尊重的态度引导学生认识自我保护的重要性,消解了学生的羞涩感和恐惧感,有效激发了学生主动学法的热情。
课堂上频繁的举手互动、踊跃的抢答、热烈的掌声,充分反映出这种教学方式的有效性。
学生不再是被动接收者,而是积极参与者。
通过自主思考、主动表达,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加深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更加清晰。
这种从"灌输"到"启蒙"的转变,体现了现代教育理念在法治教育中的创新应用。
从内容设置看,该局紧紧围绕未成年人最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技能展开。
《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被融入案例讲解中;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冬季防火、交通安全等高频风险被逐一剖析。
特别是对性骚扰、校园暴力等敏感问题的处理,既不回避,也不夸大,而是以科学、尊重的态度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自我保护意识。
民警强调的"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更不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为学生树立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这一做法的深层意义在于,它不仅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思维和安全意识。
通过让学生在互动中思考、在案例中领悟,逐步形成"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用法于需"的自觉。
这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构建平安校园具有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荔波县公安局将此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推进,而非临时性的宣传活动。
这种持续性、系统性的法治教育投入,反映出该局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工作经验。
青少年法治教育关乎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
荔波警方的实践启示我们,有效的普法教育既要把握法律底线,又要传递法治温度;既要注重知识传授,更要培养法治思维。
当每个孩子都能系好人生的"第一粒法治纽扣",平安中国建设就拥有了最坚实的根基。
这种警校共育的创新探索,值得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