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无人机技术加速普及,低空安全管理面临新的压力。近期,温州市公安部门针对无人机违规飞行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集中行动规范低空飞行秩序,涉及的风险也愈发引人关注。当前无人机“黑飞”主要集中三类违法行为:一是未进行实名登记即飞行,二是超出规定高度飞行,三是在禁飞区、管制区等受限空域违规升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也对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尤其在机场、高铁站、大型活动现场等敏感区域,“黑飞”可能诱发严重安全事件。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为无人机飞行管理提供明确依据。温州公安部门据此启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低空领域开展系统治理。 执法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查处多起典型案件。1月1日,乐清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发现无人机爱好者王某、贾某操控的无人机未完成实名登记,且未按规定办理飞行审批手续,在演唱会管制空域内违规飞行。经调查取证,两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乐清公安依法作出温州地区首个无人机“黑飞”行政处罚。同月19日,乐清市公安局南岳派出所又查处无人机爱好者方某的违规飞行行为。经查,方某自2025年9月以来多次超高飞行,公安机关已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海经区公安分局灵昆派出所查处的案件同样具有代表性。民警巡逻时发现操控者刘某在禁飞区低空盘旋飞行,当场查获涉案无人机。核实后发现,刘某未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实名登记,也未申请飞行许可,属于典型“黑飞”。办案民警向其说明新规要求后,刘某接受200元罚款处罚,并在指导下补齐合规飞行所需手续。 这些案件显示,部分无人机爱好者对法规要求了解不足,仍抱有侥幸心理。不少违规者称因疏忽或“觉得不会被查”而触法,也反映出普法宣传和操作指引仍需加强。温州公安部门在依法查处的同时,强调教育提醒,坚持“查处一起、教育一起”,在维护法律底线的同时,引导使用者规范飞行。 从治理方式看,温州公安部门将重点管控与科技手段结合:一上紧盯机场、高铁站、大型活动现场及禁飞区等重点区域,加强关键时段巡逻防控;另一方面通过技术手段配合地面巡查,形成多层次防控,提高发现处置效率并增强震慑效果。 截至目前,温州公安部门已依法开出9张罚单,对9名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低空安全管理仍需持续推进。
无人机普及在带来便利与产业机会的同时,也对城市治理提出更高要求。温州警方的实践表明,规范低空秩序需要执法约束与宣传引导并重,也需要技术手段与制度规则协同发力。低空安全防线的巩固,离不开监管部门、生产企业和使用者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