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孩子托付给亲戚照料致其溺亡获赔8.7万

十年前,湖北男子小袁的父母把孩子托付给亲戚照料,便匆匆离开老家去外地谋生。没想到这一走就是整整十年,夫妻俩不仅没有把孩子接回来,就连抚养费也拖欠了不少。直到2005年9月,亲戚邵某实在没办法独自照顾小袁,便把他转交给了聂某抚养。谁知聂某居然带着孩子去福建打工,把年幼的小袁独自留在出租屋里不管不顾。一天,小袁在玩耍时掉进了露天厕所里,因为没人及时发现,最终导致了溺亡悲剧的发生。 得知儿子去世的消息后,小袁的母亲王某并没有表现出太多悲痛,反而第一时间报案指控亲戚邵某拐卖儿童。经过公安机关调查认定邵某没有犯罪行为后,王某又两次提起诉讼都以失败告终。直到2020年找到父亲袁某后,夫妻俩才共同把邵某和聂某告上了法庭,索赔90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作为监护人严重失职,应该承担80%的责任;邵某擅自转托和聂某疏忽看管分别承担了20%的责任。不过这个判决结果并没有让三方满意:王某觉得自己不该负主要责任;邵某则称自己没有过错;聂某更是不服气。 二审法院改判认为邵某在转托孩子时已经向村委会报备履行了义务,所以不用担责;聂某作为直接监护人未尽到看管职责承担10%的责任;而父母长达十年的缺席才是造成悲剧的主因,必须承担90%的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聂某赔偿8.7万余元给小袁父母作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而亲戚邵某则被判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这个跨越十余年的案件终于有了结果:父母失职要赔偿90万元中的九成损失;亲戚无责;聂某只赔偿了10%即8.7万元。这次终审判决不仅明确了各方的法律责任,也给所有的父母们敲响了警钟:既然把孩子生下来了就一定要负起监护的责任来守护他们的安全,千万不能因为一时疏忽而留下终身悔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