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矿产资源纠纷司法解释 强化矿业权保护与生态治理

近年来,国家重点工程、交通枢纽、城市更新等大型项目加速推进,建设用地与矿产资源空间重叠更为突出,由压覆矿产资源引发的物权冲突、补偿标准争议,以及期限届满后的责任认定等纠纷明显增多。同时,矿业权出让、登记、用地取得、生态修复验收等环节牵涉多主体、多部门,规则边界一旦不清,容易造成交易预期不稳、权利救济受阻,影响矿业发展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共同推进。由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矿产资源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更具操作性的制度安排回应审判中的高频争点,为同类案件裁判提供统一尺度。 问题方面,矿产资源纠纷主要集中三类矛盾:一是压覆争议集中。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后,“压覆”的范围与程度如何认定、由谁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补偿涵盖哪些损失项目、被压覆储量如何核算,以及矿业权期限届满后纠纷如何处理,长期存在标准不一情况。二是矿业权出让环节风险外溢。部分受让人取得矿业权后,因出让人原因未能完成登记或无法依法取得矿业用地,导致勘查、开采难以推进,合同目的落空,引发解除与损失承担争议。三是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边界仍需明晰。自然保护地特别是国家公园有关区域对勘查、开采活动限制严格,合同约定若触及强制性规定,其效力认定直接关系生态公共利益保护;同时,生态修复完成后是否仍可就同一行为反复提起公益诉讼,也影响法治秩序与企业预期稳定。 原因上,上述问题既来自资源禀赋与空间利用的客观矛盾,也与制度衔接的复杂性相关。一方面,重大建设项目强调工期与效率,而矿业权开发意义在于长期性、连续性,压覆发生后若缺少清晰的认定与补偿规则,容易引发成本分担争议。另一方面,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但“净地、净矿”条件不足、用地与登记等行政程序衔接不畅,往往将行政端障碍外溢为民事端合同纠纷。此外,生态文明建设标准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开发行为的合法边界需要通过明确的司法规则加以巩固,减少“先签约后否定”带来的社会成本。 影响方面,此次司法解释主要体现规则统一、权利保障与生态保护三条主线同步推进。其一,针对压覆矿产资源纠纷,解释就压覆的确定、建设单位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补偿范围、储量确定以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作出规定,有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提高司法可预期性,推动重大项目与矿业开发在法治框架内协调推进。其二,解释强调依法保护矿业权受让人的合同权益,明确受让人因出让人原因致使受让矿业权后不能依法取得矿业用地开展勘查、开采的,有权解除合同。这既保障受让人实现勘查开采的核心权益,也以司法规则倒逼出让环节更规范,推动“净矿出让”等改革落地。其三,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矿业权、或因管控退出自然保护地的情形,解释明确作出收回或退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依法给予补偿,有利于降低行政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其四,围绕生态治理,解释明确对已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修复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矿业权人,除有新的事实外,相关主体不得就同一勘查、开采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再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既确立“验收确认”的规则导向,也减少重复诉讼的资源消耗,促使修复责任真正落实。其五,在自然保护地领域,解释依据国家公园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勘查、开采合同作否定性评价,深入夯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公共利益防线。其六,针对越界勘查、开采损失赔偿范围在实践中口径不一的问题,解释以列举方式分别对探矿权、采矿权予以明确,有助于统一损失认定标准,提高裁判精细化水平。 对策上,司法解释提供了可执行的规则框架,但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仍需多方协同。对行政机关而言,应完善矿业权出让、登记、用地审批、生态修复验收等环节的衔接机制,提高“净矿出让”条件成熟度,减少前端不规范引发的后端纠纷。对建设单位而言,应项目前期加强压覆风险评估与合规论证,依法处理补偿事项,避免风险后移至项目中后期集中爆发。对矿业权人而言,应强化合同审查以及用地、登记等关键节点的风险管理,同时将生态修复责任贯穿勘查开采全过程,以可核验、可追溯的方式完成修复与验收,压缩后续争议空间。对司法机关而言,应结合解释精神推进类案检索与裁判规则统一,强化释法说理,提升社会对相关规则的理解与遵循。 前景上,随着该解释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矿产资源纠纷裁判标准将更加清晰,市场交易安全与预期稳定性有望提升。从更宏观的视角看,矿产资源开发、重大工程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正从“冲突式博弈”向“规则化协调”转变。未来,随着自然保护地制度体系完善、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以及生态修复监管机制更健全,矿业权运行的制度边界将更明确,资源开发与绿色转型的协同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展。

该司法解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纠纷案件处理深入走向规则统一与程序清晰。它在强化矿业权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同时,明确生态环保的底线要求,说明了权利保障与公共利益的平衡。随着解释落地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净矿出让”等改革加深,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有效保护,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