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都知道,高压线那可是很危险的,可偏偏有人给忽视了。有个男人不听安全提示,就在高压线下钓鱼,结果悲剧了,触电身亡。家属实在太难过了,直接把供电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好几百万。 法院判下来了,说供电公司这回是没错,可是法律有规定,他们得承担无过错责任。最后赔了34万元。 这个事儿的经过是这样的:那个男的那天去野外钓鱼,选位置的时候压根没看见高压线上的警示牌,硬把钓点定在电线下面。钓着钓着鱼竿不小心碰到了电线,电流一下就把他电倒了。大伙儿赶紧把他送医院,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家属觉得供电公司没管好高压设施,得赔钱。供电公司也解释说线路没问题,牌子也立了,是那个男人自己作死。 法院说了,虽然供电公司没问题,可《民法典》规定像这种搞高压活动的人要赔钱。那个男人自己也有大毛病,但不算故意自杀,所以不能免责。 最后看来看去,觉得大家都有份儿责任。法院判供电公司赔34万元算是妥当。 这事儿给咱们提个醒:高压线太危险了!鱼竿都是导电的东西,在底下钓鱼简直就是找死。法律让供电公司赔钱是为了约束他们别太坏,可不是让大家随便瞎干。大家伙儿出去玩的时候可得长点心眼儿,离那些电力设备远点儿,别碰运气害了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