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正式回应了鞠某的涉税举报,多次核查后发现根本没什么问题。税务部门把从2025年9月以来收到的这些针对同一个对象的举报都仔细调查了一遍,结果什么也没发现。关于这个案子,国家税务总局和上海市税务局给举报人发了书面通知,告诉他们这个案子早就查清楚了,也没有新的线索和证据。 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这次的举报是属于重复检举。税务部门给举报人送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不再受理这个举报。他们还在回应中提到,要一直加强税收监管,把查处违法和服务纳税人这两方面都做得更好。通过完善执法机制还有加强普法宣传等措施,把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给建立起来。 关于重复举报的问题,他们也提醒了大家:要是对已经查清楚了的同一个事情再举报的话,得提供新的实质性证据或者线索。这样做是为了提高处理效率,让执法资源都用在真正有价值的线索上,维护好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 2025年9月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多次收到针对鞠某的类似举报。他们都依法进行了调查核实工作,但没有发现任何涉税违法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这次收到的举报属于对已查结案件的重复检举。 对于这种重复检举行为,税务部门决定不予受理,并给举报人发送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虽然有些情况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来处理和核实,但如果没有新的有效线索或证据的话,一般来说就不再处理了。 如果你对已查结的同一事项再次举报,需要提供新的实质性证据或线索。 所以说如果你有什么新情况或者线索的话,可以联系相关部门提交给他们看看能不能帮到你。 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把更多精力放在真正有价值的线索上。 也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其实有时候举报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你提供足够充分的信息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