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警事】行车途中起火,这两个典型案例要告诉大家!

2024年1月12日下午,江苏省扬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的民警在京沪高速宝应收费站巡查时,发现一名摩托车驾驶人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想要强行闯卡进高速公路。民警马上上前制止,告诉他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摩托车在这个省内是不准上高速的,这个条例也是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管理全省道路安全的。经过民警的解释,这个驾驶人终于明白错误,答应以后改从国道走。无独有偶,就在前一天的1月13日下午,京沪高速下行线864公里处也发生了惊险一幕:一辆货运车在行驶中突然起火。因为当天天气干燥,火势蔓延得很快。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执勤民警赶到现场后,马上把货车上的人转移到安全地带,又联合消防和清障部门一起救火。尽管大家全力扑救,但因为这辆车没有按国家规定配备灭火器,加上轮胎抱死导致初期控制延误,最终还是没能保住车辆。幸好这次没伤人。调查发现,车辆老化部件没及时换、安全设备缺失是这次火灾损失变大的关键原因。这两起事件虽然没造成大伤亡,但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些货运车老板安全意识差,对车辆检查和应急设备的配备都做得不到位;有些摩托车、三轮车司机为了图方便就违规上高速了,这很容易引发严重事故。冬季气候干燥,汽车自燃可不光是夏天才有的事儿。这时候车辆油路、电路老化或者机械故障都容易起火,静电也可能成为点火源。所以驾驶人出门前必须对车子做个全面检查,重点看看轮胎、刹车、油路、电路这些地方行不行,绝对不能超载超限,还得把灭火器、三角警示牌这些东西给配齐并学会怎么用才行。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扬州警方通报这两个典型案例就是要告诉大家:我们对安全隐患是“零容忍”的态度,“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才是治理的理念。现在春运就要到了路上车会更多大家更要绷紧这根弦遵守交规主动排查隐患共同筑起安全防线只要我们把安全意识时刻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每一条路都能成为平安幸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