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自治是完善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广州市把业主组织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重点工作,反映了对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视。通过市、区、镇街、社区四级联动,形成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工作机制,推动业主组织建设有序开展。经过一年的推进,全市新成立和完成换届的业主组织共441个,离不开各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也离不开广大业主的参与配合。业主组织建设成效,直接影响物业小区的治理水平。麓湖御景小区的实践显示,业委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改善居住环境上作用突出。该小区业委会成立于2016年,通过公开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公司,集中解决了道路破损、电梯老化等长期问题。争取国家电梯更新补贴过程中,业委会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借助电子投票征求业主意见,最终5台电梯全部获得国家补贴,共计75万元。业委会成员主动承担事务推进工作,有的还垫付涉及的费用,得到了业主认可。去年,该小区业委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评价中获得99.58分,位居全市前列。业主组织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具体问题,更在于带动居民参与、培育民主协商意识。碧海湾小区在业委会推动下,逐步走出物业公司退场带来的管理困境。历届业委会先后推动南北门改造、儿童乐园建设等改善项目。近年来,业委会在工作形式上创新,组织全小区业主参加端午龙舟宴,把邻里活动与业主大会相结合,提升沟通效率,增进邻里互动,增强社区认同与凝聚力。这也表明,业主组织不仅是处理物业事务的平台,也是培育社区文化、提升社区活力的重要载体。广州市业主组织覆盖率位居全国、全省前列,反映出其在推进基层民主自治上的探索成效。业主组织规范建设和有效运作,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支持。越秀区房管局、华乐街道等基层部门为业主组织提供政策解读、流程咨询等服务,保障其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业主组织的建立和运行也需要业主主动参与、积极支持。只有更多业主认识到自治的意义并参与其中,才能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面向未来,随着业主组织建设持续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有望更完善。业主组织作为基层自治力量,应进一步规范履职,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政府部门也需持续加强指导和支持,完善服务保障,推动业主组织与物业公司、居委会形成更顺畅的协同机制,构建多元共治的社区治理格局。
业主组织建设看似是小区内部事务,实则是城市治理在基层的具体落点。把“家门口的事”纳入法定程序和广泛参与之中,既能提高公共事务决策效率,也有助于培育规则意识与协商文化。广州以民生实事带动业主组织规范化建设,说明了从解决具体问题到夯实治理基础的思路转变。面向未来,只有持续完善制度供给、强化专业支持、激发居民参与,才能让更多小区从“住有所居”走向“住有宜居、居有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