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出台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推动健康服务转型升级

作为国家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药品零售行业正处于创新转型的关键时期。

近年来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药品流通市场规模从2020年的2.41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2.95万亿元,增幅达22.4%。

与此同时,行业结构也在不断优化升级,药品批发和零售百强企业销售额占比分别提高2.3和2.8个百分点,市场集中度提升。

连锁药店和医药电商平台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健康管理、特药服务、患教咨询、24小时问诊购药等创新服务相继推出,行业发展动力不断增强。

然而,当前药品零售行业仍存在发展瓶颈。

传统模式下,零售药店主要承担药品销售功能,与医疗机构的联动不足,处方流转机制不够完善,药学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同时,医保支付政策还需进一步优化,商业保险与基本医保的协同机制尚不健全。

这些问题制约了行业向综合性健康服务的转型升级,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购药体验和健康保障的可及性。

为此,九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从三个方面系统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药事服务方面,意见明确要提升药学服务能力。

鼓励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团队与健康顾问,加强药学技术人员培训。

允许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自建药学服务平台,由注册在总部的执业药师承担远程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等服务,作为驻店执业药师的补充。

这一创新举措既能提升服务覆盖面,又不降低现场服务要求,体现了改革的科学性。

同时支持有条件地区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免费或补助政策,激励专业队伍建设。

处方流转是联接医疗和零售的关键环节。

意见要求完善外配处方流转机制,加强流程追溯,优化结算规则,鼓励医疗机构与药品零售企业依托电子处方流转平台进行处方流转。

这将大幅提升患者购药便利度,有利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

医保支付政策的优化也是重点。

意见提出,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待遇可执行基层医疗机构相同政策,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及近亲属的购药费用。

同时要求优化医保定点药店布局,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药店合理分布。

这些措施将显著提升零售药店的医保支付便利性,鼓励更多患者在社区药店购药。

在创新健康服务方面,意见鼓励药品零售企业拓展用药指导、健康咨询、健康宣教等功能,开展减重、戒烟、戒酒等健康管理服务,与社区和医疗机构建立联动机制,提供适老、助残、育幼等照护服务。

这将使零售药店逐步演变成社区健康管理的重要阵地。

意见还支持药店与互联网医院合作打造远程健康咨询中心,提供便民远程服务。

对于偏远山区等配送困难地区,鼓励探索无人机配送业务,创新服务方式。

在丰富业态方面,鼓励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进乡镇,支持商超便利店依法依规销售符合要求的药品,将药品零售服务更加贴近群众生活。

在应急保供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零售药店的应急服务能力,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立药品需求动态预测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这对于提升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韧性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意见还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参与集中带量采购,引导行业协会或区域龙头企业牵头组织。

这将有助于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惠及消费者。

同时引导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协同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配药品零售场景的产品,满足群众多元化保障需求。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反映了国家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全民健康保障体系的决心。

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优化,将进一步激发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活力,推动其成为贴近社区、服务百姓的"健康驿站"。

药品零售的转型升级,关乎一粒药的安全可及,也关乎基层健康服务的触达效率。

九部门联合发文,既是对行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回应,也是推动医疗保障、公共卫生与便民生活圈协同的制度安排。

把政策要求落实到门店的专业能力、流程的规范透明和服务的可持续供给上,才能让“家门口的健康驿站”真正成为群众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的民生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