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伙儿聊聊一件事儿,前两天,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个案子,讲的是配偶偷偷把巨额钱财给了婚外情人,结果法院判这钱得还回来。这个事儿一出,大家都在讨论,婚姻里财产的事儿怎么保护,还有道德底线在哪。 这个案子还真不小,涉及到一千多万、一千九百万,跟2022年的5月还有1999年、2015年都有关系。这个案子的主角是沈某和金某,他们1999年结的婚,孩子都有了。不过,大概在2015年左右,金某跟陶某搞到了一起。他们有了这个不正当关系后,金某没跟沈某打招呼,就给陶某转了大笔钱。 到了2022年5月的时候金某过世了。沈某后来收拾东西才发现这事,就把陶某告上了法庭。她要确认金某给陶某的钱全是无效的,还要让陶某还回1900万多。一审法院觉得沈某的理由挺有道理。 法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在结婚期间挣的钱都是共同的,不能随便乱动。这钱是在结婚期间给的,除非能证明是金某自己的钱,不然就得算成夫妻共有。 法院还说了金某这样做不对。本来法律说夫妻之间要是不做日常开销那样的小事情时想要动大钱得俩个人商量同意才行。可金某没经过沈某同意,就把那么大一笔共同财产给了第三者维持不正当关系。这种行为既伤害了另一半的权利,又违背了大家的道德观念。 所以根据法律规定,这种行为无效得退回钱去。法院发现陶某也转给金某过540万多块钱,这笔钱算在返还总数里头扣除了。最后法院判金某给陶某的钱无效,还得把剩下的1400万多块退回去给沈某和她的孩子。 一审下来之后陶某不服气又上诉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去了,现在二审正在进行中呢。这个判决告诉大家婚姻里的共同财产大家都有份,不能随便处置;通过不正当关系拿的钱法律也不认可。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要相互尊重和忠实才行。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这起案例真的有警示作用和普法意义啊!它告诉咱们:建立在婚外不正当关系上的财物赠与不仅要受道德谴责还没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