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地处北方寒地,供暖季长、能源结构特征明显,同时作为松花江流域重要节点城市,面临饮用水安全、水生态修复和城乡环保等多重任务。随着公众对生态产品需求提升,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和城市品质提升对环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基于此,哈尔滨以年度攻坚行动为抓手,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北方城市普遍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哈尔滨同样存在。大气污染治理需同时应对燃煤、扬尘、秸秆等传统污染源,以及细颗粒物与臭氧的协同控制;水环境治理需从单纯"治污"拓展到"保水、护生态",兼顾排污口整治、源头管控与水源安全;土壤与农村环保工作点多面广,既要保障耕地安全利用,也要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等问题。这些治理难度在于污染来源多元、区域差异明显,需要长期投入和系统统筹。 针对这些问题,哈尔滨2025年采取了更具针对性的措施,突出"结构调整+精细管控+能力建设"的组合发力。 大气治理上,围绕供暖排放和面源污染,实施达标攻坚。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63台、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288台;推进城中村及近郊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5万户,推动石墨烯替代改造167万平方米,以更清洁的供热方式降低燃烧排放。同时强化秸秆禁烧精准管控,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2025年PM2.5年均浓度为39.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6微克,并圆满完成亚冬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体现出治理体系的组织动员和精细化管理能力。 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排污口整治和水源地保护为抓手推进流域治理。完成991个排污口问题整改,推进13个延期排口整治,强化对入河入湖排放的全链条管控。饮用水安全上,构建磨盘山、新发"双水源"供水格局,提升供水保障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全市25个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84%,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达到"十四五"考核目标;少陵河、蜚克图河持续消除劣Ⅴ类水体,岔林河、拉林河获评省级美丽河湖,治理正从"达标"向"提质增美"转变。 净土与农村环保上,哈尔滨推进国家级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对应的成果获生态环境部肯定。强化源头防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为粮食安全筑牢底线。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完成24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52.6%,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这些工作需要兼顾资金投入、管护机制与群众参与,治理率提升传递出"建得成、管得住、见长效"的积极信号。 治理成效的背后是治理能力的同步提升。哈尔滨推动《哈尔滨市松花江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形成跨区域协同立法成果,为流域和水源地保护提供法治支撑;排污许可管理上,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多要素全覆盖,为企业依法排污和监管精准执法提供制度化抓手。全市累计建成并运行各类自动监测站点96个,实现九区、九县(市)自动监测全覆盖,为科学决策、风险预警和成效评估提供数据支撑,推动治理从"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转变。 绿色发展支撑上,哈尔滨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重要方向。17家发电行业企业近三年保持100%碳配额履约率,碳配额盈余187万吨,同比增长152.7%;建成东北地区首个市级碳普惠平台"碳惠冰城",入选全国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典型案例培育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强化了绿色转型的示范带动效应,为产业升级与生态价值转化提供路径。 面向2026年,哈尔滨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治理上,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主线,巩固供暖季治理成果并提升全年稳定性;水生态治理上,以"美丽河湖"建设为引领,推动治理从单一水质改善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跃升;土壤与农村领域,持续强化源头防控,推进农村生态环保治理,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治理能力方面,将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强化排污许可管理,健全监测网络与数据共享机制,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实现"有力度、更精准、可预期"的监管效能。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民族未来。哈尔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取得的成绩,充分表明了该市推进生态环保工作的决心。从大气、水体到土壤的全方位治理,从污染防治到绿色低碳发展的系统推进,哈尔滨正在用实际行动诠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展望未来,该市将继续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不断提升生态环保治理能力,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省会城市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