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加油输了50元赔了105元

江苏淮安有个名叫陈亮的员工,那天老板派他去附近加油站加油,他心里盘算着给车加满50元就行。于是他对加油站的员工说,就给50元。结果因为工作人员输入错误,把50元输成了5050元。等他们发现的时候,已经加了260元的油。陈亮自然不愿意支付多出来的费用,双方怎么商量都没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只得报警处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于工作人员的个人失误导致了损失,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加油站给陈亮赔偿了105元。但这里也涉及到一个问题: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应该由员工承担责任。但这次事情有个特点:油已经被加到了油箱里。如果按照规定来处理,公司可以先赔偿客户105元,再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不过这次纠纷里还有个问题:加油站从员工工资里扣钱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而且扣除后工资还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这次纠纷中,员工只承担了105元的损失。如果给这个员工一个教训的话,应该告诉他以后操作要小心一点,避免再发生类似错误造成更大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