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男子花3.7 万元给发热木地板装了两年

2014年,苏州陈某在红星美凯龙苏州分公司,给一款号称“即开即热”的发热木地板花了3.7万元。商场帮他收了钱、装了地板。两年后,新家通电的时候,地板很快升到了50℃,房间里全是烧焦的味道,插座还冒烟。没办法,只能拔了插头。那个时候,卖地板的店关门了,经销商也找不到了。陈某就把红星美凯龙告到了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在审理时发现,这款地板的问题不止一两个。2011年到2014年之间有很多人投诉过类似的问题。顾客协会也警告过大家这个牌子有缺陷,媒体测试显示地板温度超过了国家标准很多。证据显示,这些问题不是偶然发生的。 红星美凯龙觉得他们没有责任。他们说自己只是负责管理品牌,钱也是直接给经销商收的。合同里虽然写了遇到质量问题要从保证金里扣款,但这只是给经销商看的,和消费者没关系。 可是法院不这么看。交易记录、付款凭证、安装记录都在商场系统里能查到。合同里也明确写了要是出了质量问题,商场要先赔偿还得退货。法院说商场既然以自己的名义做出了质量承诺就应该负责。 律师提醒大家维权要靠证据链:购物小票、安装记录、现场照片、温度视频都得留着;向商场和相关部门投诉也要留底;起诉前最好先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大司哥提醒大家:再大的牌子也要看批次;便宜的东西也别忘了三包服务;统一收银安装这种通常是商场保证的信号;装修完了一定要验收;使用前必须按说明书检查温度功率绝缘性能。只有建立在可追溯、可举证、可追责的基础上的信任才是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