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查获涉及涉密地图的违规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最近查获了一些涉及涉密地图的违规案件,还对责任人依法处理了。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李某和王某这两个案件就是典型例子。王某在二手平台上卖一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地图,这些地图上有秘密和机密字样。其实这些地图从来没有经过解密程序,国家机密属性也没改变,根本不能公开卖。王某被法律制裁了。 另一个案件是李某私自存储和传播涉密地图。李某是某科研机构的研究员,因为他长期接触涉密地图,就错误地认为这些“老地图”没什么价值了。他利用工作之便把这些地图数字化后存到自己电脑和移动硬盘里,还通过互联网传输,导致涉密信息有很高风险。他也因此被追究责任。 国家提醒大家一定要严格管理涉密地图的全生命周期。对于李某和王某的案例给我们警示:任何载体上的国家秘密不管形成时间多早都要依法管理,不能随意买卖或丢弃;涉密地图保管责任不能因为职务或专业背景而豁免;不允许以“工作需要”或“认识误区”为借口规避监管。 这次公布的案例告诉我们要注意获取、使用和保管三个环节: 一、获取须合法,辨识需警惕。任何法人或组织如果需要使用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必须向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同时社会公众也要警惕市面上流传的所谓“内部地图”、“历史地图”,不购买、不索要来源不明或可疑的地图制品。 二、使用守范围,严禁乱扩散。涉密地图只能在特定用途、明确范围和授权人员内使用。不能复制、扫描或拍照;不能使用互联网邮箱等非涉密系统处理传输涉密信息;不能将涉密地图公开出版、展示等场合。 三、保管须严密,责任必到人。要专人专责管理并建立登记台账;物理存储场所要符合国家保密标准;销毁时必须交由具备资质单位处理。 地理信息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是每个公民和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大家如果发现任何可疑行为或线索应该立即举报给国家安全机关。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守护好国家地理信息安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