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6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工作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消防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就基层消防工作出台综合性指导文件,标志着我国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向基层延伸迈出重要一步。
基层是火灾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消防安全形势日益复杂。
部分地区存在消防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单一、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一些乡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特别是养老机构、医疗场所、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难度较大,亟需从制度层面加强顶层设计。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在强化属地领导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健全消防安全协调机制,完善覆盖基层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理顺体制机制,因地制宜推行应消合一、队站一体的基层应急消防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建立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制度。
在综合监管层面,意见强调实施防消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基层消防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消防监管力量向乡镇一级延伸下沉。
统筹调度基层多元力量参与检查排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基层消防监管力量不足的现实困境。
行业管理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
意见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本行业、本系统基层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在行政审批环节强化源头把关,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开办和运营。
同时,加强科技赋能,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基层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意见特别强调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要求各类单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培训演练。
针对养老机构、医院、学校等特殊场所,严格落实畅通生命通道、规范动火作业等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火灾高风险区域和场所的综合治理。
这些措施直指当前基层消防工作的痛点难点。
在社会共治方面,意见提出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监管,将消防安全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约束机制促进各方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提升行动,开展重点人群实操实训,推进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元化消防力量建设,促进志愿服务融入基层消防工作,构筑消防安全人民防线。
意见还强调要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为基层减负,推行基层简易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将基层消防工作成效作为基层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这些配套措施将为基层消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安全没有旁观者,基层治理更容不得“最后一公里”松劲。
《意见》把责任压到位、把力量沉下去、把关口前移、把共治做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下一步关键在于抓落实、抓闭环、抓长效,让制度优势转化为看得见的安全感,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未然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