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这回把《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给修订了,新办法相比以前那个有不少变化。记者今天听说,这个新规定主要就是想给生产经营者和监管部门都把责任给压实了。 首先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担子加重了,规定他们必须建召回管理制度,还给了那些做超市的、摆摊位的还有开网店平台的人责任,让他们得配合召回工作。 再来说说监管部门那边。这回把各级的职责给划得更清楚了。省级部门管自己底下还有市级许可的企业,市级部门管县里备案的那些企业。要是出现特别大的事故,总局也能直接管全国的。 召回的等级和时间也改了。以前是24、48、72小时,现在改成了24、36、48小时。这个改动是根据危害程度和紧急情况定的,这样能更有针对性地防控风险。 最后就是加大了处罚力度。以前只是让那些相关市场主体配合召回,现在如果不配合或者被责令召回了还不听,那处罚力度就得往上提一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