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日益发达,社交媒体账号和电商店铺成了创业新宠儿,但随之而来的产权纠纷也让人头疼。2024年7月,徐某和柳某因是好友,开始一起搞直播电商生意。他们没签书面合同,全靠微信沟通商量怎么干活和分钱。这期间,两人共同运营了抖音账号、关联店铺还有小红书店铺。可好景不长,2025年3月两人因为经营理念不合吵翻了。小红书店铺的归属没啥争议,但那变现能力超强的抖音账号成了烫手山芋。柳某坚持说自己用身份信息注册的,平时还负责直播、发货这些体力活儿,理应拥有所有权。徐某则表示自己负责取名字、想内容、拍视频这些脑子活,账号的核心价值都是他创造的。福州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认为分虚拟财产不能光看房产证那一套了,得看合伙关系的实质情况。法院判案主要看三点:先给虚拟资产定性;再算清楚谁贡献多;最后得让双方觉得公平。对于合伙期间共同打拼弄出来的东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大家的财产。如果是之前就有的老账号,原则上算个人财产,但如果对方在合伙时出了大力气,也得给点补偿。在这个案子里,法院看重的是“合作目的加实质贡献”,强调账号值钱主要是因为有创意和运营策略这些脑力投入,光注册个技术活或者扫扫地不算数。 所以最后法院把抖音账号判给了负责内容创作的徐某。不过为了照顾柳某的面子和利益,徐某得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双方愿意出的钱数给柳某点补偿。至于那个小红书店铺因为是徐某自己开的老号被判归他个人所有了,但柳某在合伙时确实卖力干活了,所以也给了他相应的补偿。 这案子里最难的就是怎么给虚拟资产估个价。现在法院常用收益法、市场评估法和竞价法。收益法就是看以后能赚多少钱;市场评估法是参考粉丝值和流量换算;竞价法就是双方都想要的时候大家喊价看谁出得多。但虚拟资产的价格很容易受平台规矩、竞争情况和流量变化影响,法官判的时候得灵活点。 这个案子反映了小微企业尤其是轻资产创业的通病——大家太信任对方了,只在微信上随便聊几句就算定了协议,根本没在权责划分、怎么决定事、以后咋退出这些制度上做功课。咱们国家到现在还没专门的法律条文来管这种事,法官只能拿民法典里的合同规定和合伙制度来参考。这次判得挺好给大家做了个示范,但也说明法律得赶紧跟上步伐了。 对于创业者来说这个判决是个警示:光靠朋友情义和一腔热血不行得把法律合同立好才行;对平台方来说也得赶紧把账号转让、产权登记这些功能做得更透明点;对于整个行业这是个好事儿能让大家以后更重视先弄清楚归属再去合作;对于整个数字经济发展来说这也是个好事儿证明我们的法律制度正在慢慢完善起来了。 在这个谁都能创作谁都能当平台的时代虚拟资产早就不再是简单的工具了它承载着创意和劳动更能产生商业价值这个案子告诉咱们信任不能代替契约热情不能取代规则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把产权弄清楚把合作规范了才能让数字创业走得稳走得远也才能让创新的活力真正融入到咱们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司法实践和立法进程如果能互动起来就会给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