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是困难群众生活最为艰难的时期。
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达2.37亿元救助资金,用于2025—2026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
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是推进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体现。
当前广西面临的冬春救助工作具有特殊意义。
一方面,广西作为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冬春季节都有大量群众因灾失去基本生活保障;另一方面,部分乡村地区因基础设施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困难群众比例相对较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精准高效的救助资金投放显得尤为重要。
本次下达的2.37亿元救助资金具有明确的倾斜政策。
资金重点向受灾严重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倾斜,确保救助资源向最需要的地方集中。
受惠人数达113.2万人,覆盖面广,惠及范围大,将有力保障这些地区困难群众顺利度过冬春季节。
为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各地救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科学细化救助方案,确保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困难群众都能获得相应的救助。
同时要强化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追踪制约机制,坚决杜绝资金截留、挪用、发放迟缓、沉淀不用及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违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督导,对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资金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发放至受灾群众手中。
这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有助于提高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与此同时,广西积极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这是巩固救助成效的重要举措。
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区年度因灾倒损住房需重建修缮共计3771户,已动工3244户,其中2896户已完工,完工率超过70%。
这一数据表明,广西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取得了显著进展,大多数受灾群众已经或即将获得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灾后住房重建的快速推进,与自治区强化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密切相关。
通过科学规划、分类施策、加强督导,广西有效克服了灾后重建中的各种困难,确保了重建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预计在不远的将来,剩余未完工的875户住房也将陆续完成重建修缮,让所有受灾群众都能住上安全稳定的房屋。
这场覆盖八桂大地的温暖行动,既体现了政府对民生底线的坚守,也折射出应急管理体系从"灾后救济"向"防救结合"的转型。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如何建立更加精准、可持续的多维救助机制,将成为考验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