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19年后被夜场妻子赶出家门

19年前,石某与小菊相遇,两人深陷激情,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新婚19年后,石某被夜场妻子赶出家门。小菊的行为让石某觉得生活没有再继续下去的可能。按照《民法典》规定,一方提出离婚,法院要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就准予离婚。刘某和石某拿出视频监控,石某告知小菊他要离婚。小菊并不认可石家人的说法。她提到房子当初建造时她也出了一部分钱,并且还有一份借出的8万元款项给了他们。石家人同意归还那笔钱,但不同意关于她出了一半钱的说法。房产证上只有石某母亲刘某一个人的名字。石某和小菊在结婚期间曾把很多期望和希望倾注在这个家庭中,但现实逐渐显现问题。19年来他们经历过生活中的一些难题,双方间的矛盾积累到了顶点。法院按照婚姻法和《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认为夫妻间应当相互忠实和尊重。而在这段婚姻期间,石某付出了很多心血和努力,而妻子却没有履行这种义务。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支持石某要求离婚并主张有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石某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小菊返还相关的抚养费用总计82000元。虽然小菊坚称婚姻开始时就已经设置圈套,但她仍然拒绝搬出房子。最终给她和女儿另外一套住房并支付8万元现金作为妥协条件。然而,这个条件仍然没有打动小菊。她表示不想搬走了,宁愿一直住下去。这个案例揭示了一个道理:房子无法留住一个想离开的人。一个婚姻如果没有忠诚与尊重作为基础就很脆弱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