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施工损毁祖坟引发的民事纠纷,在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迎来暖心收尾;1月14日,古城人民法庭法官团队驱车来到七旬老人刘某某家中,现场办结赔偿款领取手续。这起纠纷持续近八个月,最终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以更贴近群众需求的方式顺利画上句号。事件起因于2024年4月的一次施工意外。承包土地种植林木的莫某某组织场地平整时,雇佣的挖机师傅不慎损毁刘氏祖坟。双方就近7万元赔偿金额分歧较大,镇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未果后诉至法院。审理中,法院认定承包方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裁量,终审判决赔偿19500元。 赔偿款到账后,法院没有仅以通知方式要求当事人到庭领取,而是考虑到申请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采取“上门办理”方式。法官团队携带涉及的文书材料,在老人家中完成身份核验、单据签署等手续,让当事人不出门即可领到赔偿款。 这个做法也反映了基层司法服务方式的转变。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持续推动完善民生司法保障,要求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更便捷的诉讼服务。富川法院结合实际,将部分服务从“到院办理”延伸到“上门办理”。据介绍,2023年以来,该院已开展巡回审判42次,上门调解纠纷79件,为特殊群体办理领款手续23人次。 法律界人士认为,此类举措兼顾了便民与规范:既解决群众现实困难,也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既回应民法典关于人格权益保护的要求,也体现了“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在农村地区,祖坟受损纠纷往往牵涉情理与法理,法院通过依法裁判并配套人性化服务,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的落点在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富川法院上门为老人办理赔偿款领取手续,看似是一次便民安排,背后体现的是把便利和关怀落实到具体环节。在坚持依法公正的同时,兼顾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环节都能感受到公平与温度。随着更多法院将便民措施常态化、规范化,群众获得司法服务的体验将深入提升,法治建设也将更贴近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