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依法惩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典型案例里,又出现了一个新成员。这次披露的8个案例里,“黄某某等人骗取出口退税案”成功入选。这事儿是上海一中院刑事庭副庭长胡健涛HU JIANTAO法官经手的。案子讲的是一帮人虚构了一堆贸易链条,把同样一批货物反复地进出口,还弄假了结汇和退税手续,最后骗走了不少钱。通过判这个案子,法院给“循环进出口货物申报出口退税”这种骗税行为定了性,说这是最严重、危害最大的行为。法院也因此对这帮人判得很重,还震慑了想干坏事的人,给社会营造了个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胡健涛是个三级高级法官,还是法学硕士。涉案的这家上海美某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是黄某某在管。这家公司平时做的是羊绒制品、纺织原料这些买卖。从2009年1月到2012年12月这段时间里,黄某某等人通过公司自己出口或者委托别的外贸公司帮忙出口的方式卖纱线。货到了香港之后,他们又找借口说这是来料加工,把货重新报关弄进来。然后找物流公司把货拉回上海或者拉到河北去。 回到国内后,他们再把东西重新包装一下,接着又以美某公司的名义把东西卖出去。为了造出钱来做出口退税用,黄某某他们是通过私人账户把钱转到地下钱庄的私人账户里的。钱到了之后又汇到了别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里。这些公司再以外国客户的名义付钱给美某公司。这就等于用资金回流的办法把付款和结汇都搞定了。事情办完了,美某公司和相关外贸公司就去申请出口退税了。 经核查发现,从2009年1月到2012年12月这段时间里,他们利用这种循环出口的招数一共骗了国家8.7亿多块钱的出口退税款。 上海一中院审理后觉得黄某某这帮人虚构出口生意骗钱数额特别巨大已经构成了骗取出口退税罪。法院给黄某某判了无期徒刑,还要没收他的全部财产和剥夺他的政治权利终身。 黄某某不服气提出上诉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之后还是维持了原判。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咱们国货出去竞争才有的政策。原本是让货物不含税地出去避免重复交税的好事儿。但是有些人把同一件商品当作道具来回倒腾着做出口买卖根本没有增加国家的出口业务量,反而违背了政策的本意不该享受这个优惠。这种利用循环出口来骗钱的行为既扰乱了市场秩序又让国家亏了税本质上就是把国家财产偷走了构成犯罪必须严惩。 采用循环出口等方式非法骗税属于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一类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是司法机关盯着的重点必须一直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