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目标,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是上市公司信用的基础,也是投资者作出判断的核心依据。
证监会此次披露的监管数据表明,针对财务造假这一市场“顽疾”,监管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并以跨部门协同推动综合惩治与系统预防同步发力。
问题:财务造假破坏市场定价机制、侵蚀投资者信心 从案件数量、追责链条和处置力度看,财务造假仍呈现隐蔽性强、链条化运作等特点。
一些主体通过虚增收入利润、隐匿债务风险、操纵资产评估和审计证据等方式粉饰报表,造成企业价值被扭曲、风险被延后暴露。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造假并非公司单点行为,而是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主导推动,甚至引入外部第三方协助形成“合谋”,使造假更具组织性和迷惑性。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治理失效,外部“帮凶”放大风险 财务造假屡禁不止,背后既有短期业绩压力与融资需求驱动,也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内部控制形同虚设有关。
一些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内部制衡不足,导致“关键少数”将公司作为利益工具。
与此同时,个别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不到位,甚至与发行人、上市公司形成利益绑定,客观上降低了造假成本、提高了造假成功率。
市场竞争激烈、退市约束增强,也可能促使少数企业铤而走险以维持上市地位或延缓风险暴露。
影响:对“首恶”和“帮凶”同步打击,净化市场生态 监管部门公布的举措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处罚力度更具震慑性。
2024年以来累计查办159起案件、罚没81亿元,释放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明确导向。
二是追责对象更全面。
对43起案件中大股东和实控人严肃追究责任,并对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以行政违法共犯方式严惩,体现“惩首恶”与“打帮凶”并重,直指造假链条源头和关键环节。
三是责任体系更立体。
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12件,推动行刑衔接走深走实;同时支持相关案件受损投资者依法提起特别代表人诉讼,强化民事追偿与投资者救济。
对触及重大违法的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并对已退市公司立案调查,强调严防“一退了之”,有助于形成“违法必究、退市不免责”的制度预期。
对策:打好综合惩防“组合拳”,强化协同与制度供给 会议提出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建设进入深化落实关键阶段,下一步应从三条主线推进。
其一,完善制度保障,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和规则衔接,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责任边界,提升违法成本与可执行性。
其二,强化行政、刑事、民事协同,建立重大案件常态化行刑衔接机制,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实现“查处—追刑—赔偿”闭环,对造假与配合造假行为一体打击。
其三,强化公司治理内生约束,组织开展新一轮公司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审计质量与独立董事履职等关键环节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综合防范机制。
前景:从“事后重罚”走向“事前预防”,以制度化治理稳预期 随着跨部门协同持续强化、立体化追责不断完善,财务造假的发现效率和处置质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更重要的是,制度建设的重心正在从单纯依赖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过程约束延伸: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提高中介机构执业标准、优化退市与投资者救济机制,推动市场形成“真实透明、优胜劣汰、违法必惩”的稳定预期。
对企业而言,合规经营与高质量披露将成为更核心的竞争力;对投资者而言,市场生态改善有助于提升定价效率与风险识别水平;对资本市场整体而言,这将为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供更坚实的信用基础。
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诚信基础的建设。
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的坚定态度和有效行动,不仅向市场传递了"零容忍"的明确信号,更在建立系统性、长效性的防控机制。
随着综合惩防体系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以及行政、刑事、民事多维度追责的深入推进,资本市场的生态环境必将进一步净化,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也将不断提升,这对于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