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供款标准将启动全面评估 政府强调审慎平衡多方利益

强积金制度是香港退休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其基本参数的调整直接关系到数百万从业者的利益。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日前就强积金最低及最高入息水平的检讨工作进行了系统说明。 现行强积金制度设有缴费基数上下限。最低入息水平以下的人员无需参加,最高入息水平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该设置既保护低收入劳动者,也防止高收入者缴费负担过重。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些参数是否仍然适应当前形势,成为各界关注的问题。 孙玉菡表示,积金局的检讨将按法律规定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就业收入数据的变化趋势,这是调整入息水平的重要参考。其次是社会经济背景,包括通货膨胀、经济增长、就业市场状况等。第三是对雇员和自雇人士的具体影响,特别是财政负担方面的考量。这种多因素综合分析反映了政策制定的科学性。 政府将在收到积金局的报告和建议后进行全面审视,在充分论证基础上作出最终决定。这一程序确保了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关于破产欠薪保障基金,政府明确表示没有计划扩大其保障范围以涵盖雇主的强积金供款。破欠基金以特惠款项形式垫付因雇主结业而被拖欠的工资及法定款项。若雇主已扣除工资但未作强积金供款,该部分属于欠薪范畴,已受破欠基金保护。强积金条例本身已规定了雇主的供款责任和拖欠供款的后果,并建立了追讨机制。 针对航运业的特殊情况,孙玉菡指出,由于航运业的全球性特点,国际劳工组织和国际海事组织通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对海员权益进行保护,要求海员与船东或船舶营运者订立书面雇用协议。该公约通过香港的《商船(海员)条例》及其附属规例实施,由海事处负责监督。港内渡轮等本地船只上的工作人员则与一般雇员相同,受《雇佣条例》保护。 值得关注的是,香港政府将于2025年5月1日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这意味着雇主不能再用强制性供款累算权益来抵消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为帮助雇主适应这一转变,政府推出为期25年的资助计划提供财政支援。 根据法律规定,《雇佣条例》和《强积金计划条例》不适用于根据《商船(海员)条例》受雇的海员。因此,取消强积金"对冲"不会对聘用这类海员的雇主产生影响,涉及的雇主可继续按协议处理雇佣福利事宜,资助计划也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强积金制度的每一次参数调整都关系到个人退休储蓄、劳动力市场稳定和企业经营预期。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数据为依据、以综合评估为路径——既能避免简单化处理——也有助于在保障与负担之间找到可持续的平衡,为香港经济社会的长期稳健运行提供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