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化经贸往来越发频繁的今天,“走出去”的企业在境外拓展业务时,如何防住内部风险、保住自家资产,成了企业管理和法治建设的一道大难题。最近,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办的这起涉外职务侵占案,就把企业在跨境经营中存在的漏洞给揭开了。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3月,A公司给公安机关报了案,说是派驻境外的销售人员李某和俞某把公司的货款给侵吞了。经过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一块儿审查,慢慢摸清了底细:原来这俩人从2023年起,就利用自己负责境外销售和处置资产的便利,搞了一套伪造报价单据、低报售价、虚报费用的把戏。他们靠这些手段多次侵占公司的钱,算下来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 最让人咋舌的是,“阴阳报价”这种招数都敢用。他们先按正常价格给公司报批,私底下却私自调高单价,再弄个假印章去收客户的差价。光这一手,就给公司吞掉了84万多块钱。这起案子暴露出A公司在管理上有三大短板:第一是权限设置太乱,销售人员能随便改报价内容,公司印章也没人管;第二是收钱的流程不规范,居然允许个人卡收钱;第三是对境外业务不管不问,驻外人员的操作、跟客户怎么聊、怎么处置资产,企业全都两眼一抹黑。 这种行为不仅是让企业直接破财,还把正常的市场秩序给搅乱了。在涉外活动里,有些人利用国内国外信息不对称的空子搞猫腻,这会让中资企业在国际上的名声受损。针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在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把目光转向了企业自身的治理问题。 办案机关给A公司发了检察建议,督促他们赶紧把境外业务的监管体系给健全起来。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审批和执行分开干活、跨境资金收支全程留痕、给外派人员多搞培训和审计。这种做法体现了司法机关从根子上防范风险的思路。 未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子会迈得更大,加强对境外经营的法律保护就更迫切了。这起案子既展示了我国司法机关对侵害企业利益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出通过办案来帮助企业改进治理、预防犯罪的积极作用。 往后要想把营商环境搞得更好,就得进一步完善法律协作和企业合规指引,形成司法保护、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律一起发力的格局。只有持续筑牢法治保障网,在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上下功夫,才能把市场主体的活力给激发出来,给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