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可单次给慢病患者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邓勇表示,这次政策优化让群众能在基层享受到更直接、可及的健康红利。“小病在基层、康复回社区”这句话在这里得到了充分体现。宋雨盈和王寅浩两位记者记录了这一重要信息。《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基层医疗机构可以单次给慢病患者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而且这项费用不算入门诊次均费用和药品次均费用考核里。 从2028年开始,医保基金清算工作要提速增效,确保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为了降低基层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各地可以探索降低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同时,鼓励地区用好价格政策开展适宜服务,把一般诊疗费定在10元左右,把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等项目的合理收费发挥出来。 在资金倾斜方面,意见明确要逐步提高医保基金用于基层的支出比例,把新增的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在定点资源配置上,要拓展基层机构定点覆盖范围,保证乡镇或街道层面至少有1家医疗救助定点机构。为了引导群众主动去基层看病,政策提出住院报销政策向基层倾斜,起付线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 针对慢性病患者和转诊问题,政策明确支持基层开具长期处方,单次开具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不计入考核指标。对于转诊的参保人来说,在统筹地区内的基层逐级转诊后,上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可以连续计算;由上级医院下转回基层的患者在同一疾病周期内不再设立起付线。 在药品供应方面,意见提出要健全三级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健全医共体内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医保药品云平台、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以及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配备使用范围。为了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更加多元化,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统筹使用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资金来拓展服务内容并细化服务包。 这次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意见》,围绕14条具体措施明确提出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其核心是把医保基金向基层倾斜、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定点资源配置和支持多元化签约服务。目的就是要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