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邱睦报道,在2023年,有位年过六旬的老人为帮子女带孩子,因为出车祸受伤没法照顾家了,现在把误工费的赔偿提上了法庭。最近,某法院给出了回应,认为做家务活的劳动也有经济价值,索赔的误工费理应得到支持。 李女士是家里的顶梁柱,结婚后就包揽了所有家务。因为儿子儿媳常年在外打工,没法回家照顾孩子,李女士就把这个担子扛了起来。买菜做饭洗衣带娃这些事她全干了,2023年6月那天下午,李女士骑车时不小心撞上了叶女士开的小轿车。这场车祸让李女士受伤住院治疗了40多天。经过鉴定,她构成了十级伤残,还要后续治疗费2万元,误工时间270天。交管部门认定是叶女士负全责。 肇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但保险公司对赔偿误工费提出了异议。他们说李女士没有工作单位也没有劳动关系,儿子转账的5000元属于家庭内部往来不算收入。 李女士就把叶女士和保险公司告上了法院。她主张要赔24万多元的损失。“事故后我都没法管孙子了。”她在法庭上说。 当时她大儿子7岁,小儿子才2岁,平时都是李女士和老伴一起照顾。儿子每个月给她转5000元用来照顾孙子。“这也是对我辛苦付出的一种认可。”她说。 庭审中她提供了相关证据。法院认为误工费是对不能正常工作收入减少的补偿。法官解释说这里的“工作”不仅指传统雇佣劳动,还包括做家务这种事务性劳动。 李女士虽然没有固定职业但因为儿子不在家所以她得负责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这些活虽然不直接发工资但有经济价值儿子每月固定转5000元性质上可以视为对她劳动的对价是她的隐性收入来源。 最终法院参照她受伤前的收入状况和居民服务业工资标准等证据判赔她19万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