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失能照护需求快速上升,保障缺口亟待补齐。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长期医疗护理等的需求日益凸显。对不少家庭而言,长期照护意味着持续性支出与人力投入叠加,既影响家庭生活质量,也容易诱发“因护致贫”“因护返贫”等风险。如何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建立稳定、可及、可持续的长期照护保障安排,成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课题。 原因——制度设计要兼顾普惠性、公平性与承受能力。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省医保局会同民政、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四川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进行解读。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面向失能群体的制度安排,既要扩大覆盖面,又要把资源优先投向需求最迫切的重度失能人员;既要体现社会互助共济,也要与各类参保群体的缴费能力相匹配,防止“一步到位”带来基金不可持续风险。因此,四川提出“量力而行、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的制度原则,通过分步实施、分类筹资与规范评估服务等方式,推动制度平稳起步。 影响——织密“保障网”,稳定家庭预期并促进照护服务规范发展。 按照方案,四川将用三年时间有序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实施范围:2026年在具备条件的统筹区先行启动,2027年在全省全面推开,2028年基本构建起责任共担、公平适度、科学规范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参保范围实行属地管理,覆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就业城乡居民;18周岁以下人员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共同参保、不单独缴费,体现对家庭负担的制度性分担。 待遇保障上,制度起步阶段重点面向经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并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可居家护理、社区护理和机构护理等服务形态中选择,不设起付标准,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这个安排有助于在制度初期集中力量兜住重度失能群体的基本照护需求,同时通过服务项目目录与评估认定机制,引导护理服务从“分散供给”走向“规范供给”。 对策——筹资“明白账”与财政“精准补”,叠加基金“硬约束”。 筹资机制是制度可持续的关键。方案明确,单位职工筹资费率为0.3%,以职工工资为基数,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共同缴费;退休人员筹资费率为0.15%,以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为基数,由个人缴费;未就业城乡居民按0.2%费率启动,以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由个人与政府共同筹资,后续将逐步过渡到国家统一要求的0.3%左右。 在财政支持上,省财政部门提出“三向发力”:一是对未就业城乡居民给予参保补助,按个人缴费1:1比例配套。按测算,2026年未就业城乡居民年度筹资额约72元,其中个人缴36元、财政补助36元。二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分类资助,覆盖其个人缴费部分,确保困难群体“缴得起、保得上”。三是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险基金全流程监管体系,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并与医保部门强化收支预算管理、运行监测和绩效管理,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同时,制度设置连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当地制度启动当年参保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待遇;累计缴满应缴年限的,可足额享受待遇;并设置待遇等待期,旨在引导群众连续参保、稳定预期,减少“选择性参保”对基金平衡的冲击。 前景——从“制度建立”迈向“服务提质”,推动多层次照护体系成型。 从全国改革方向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处于由试点向制度化、规范化推进的关键阶段。四川提出的“三年路线图”与“重度失能优先、循序扩面”的策略,有利于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尽快形成覆盖面较广的基础制度框架。下一步,制度落地的关键在于评估标准执行、服务供给能力建设与监管协同:一上要完善失能等级评估的规范性和公信力,避免“评估宽松”推高支出;另一方面要提升居家、社区与机构护理服务供给质量,推动护理人才培养、服务定价与支付方式更加科学;同时通过信息化监测和跨部门联动执法,打击欺诈骗保与服务走样,增强群众获得感与制度信任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是四川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完善,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务实举措。通过科学的筹资机制、精准的待遇保障和有力的财政支持,这个制度将为失能人员提供有力保障,让他们在失能时期获得尊严和关怀。随着制度的逐步推进和完善,四川将继续织密社会保障网,为全民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公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