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就办了婚礼生了孩子,分手后男方要回当初给的20 万元彩礼

新华社的消息报道了这么个事:最高人民法院判了一起彩礼纠纷。孙女士和她前男友,说是没领证就办了婚礼生了孩子,分手后男方要回当初给的20万元彩礼。法院最后判决把这笔钱退还给孙女士的请求给驳回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说,大家都知道婚姻登记很重要,所以法律对彩礼返还定了些规矩。具体来说,只要两个人有共同生活过、还生了孩子,女方就不能随意要求退钱。这个案件里,王先生和孙女士在没领证的情况下生活了4年,还生了个女儿。期间王先生拿出的20万元钱也用于了家里日常开销。最终,法院认为这种情况符合公平原则,支持了孙女士的说法。法官们还提到,法律既不鼓励人们以结婚为借口索取钱财,也不认为彩礼是可以随便收回的投资款。所以对长期共同生活并建立了家庭关系的男女双方来说,一旦关系破裂要求退钱是不太合理的。 ◆ 来源:新华社编辑:孙懿辞初审:梁爽复审:曹光宇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