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手捧奶茶被判赔了20万,网友炸锅:这是历史事实啊,怎么成教唆吸烟了?

先给大家说说这事,上海茶田餐饮做的乐乐茶因为搞了个“鲁迅手捧奶茶”的联名款,被上海法院判赔了20万。事情是这样的,他们在世界读书日推出了一款叫“烟腔乌龙”的奶茶,杯身上印着鲁迅画像,还配了“老烟腔,新青年”的文案,还整了一大堆周边。 鲁迅家属不干了,发了律师函让他们赶紧停。毕竟鲁迅都去世了,他的近亲属还是有肖像权的,这事儿不能随便乱用。 这时候乐乐茶先出来道歉了,说是为了致敬和推广读书,没想到弄巧成拙了。可他们压根没想过,这画不仅侵犯了鲁迅的肖像权,还侵犯了画家的著作权。原来这画像其实是杨之光和鸥洋画的《永远进击》《鲁迅半身像》,乐乐茶只是把香烟换成了奶茶,镜像反了一下,跟原作看着太像了。 原作里的鲁迅是那种乱世中用笔战斗的文人形象,结果成了捧奶茶的商业符号,那股子严肃劲儿全没了。法院最后判上海茶田餐饮得赔20万,钱给画家杨之光的遗孀鸥洋和女儿杨红(著作权方)。 乐乐茶又发了次道歉声明,承认了错误也下架整改了。这事也闹得网友对名人IP商用边界讨论得挺热闹。法院其实是要保护历史人物在大家心里那个不能随便改的样子。 我记得以前绍兴鲁迅故里那边有面鲁迅夹烟墙,有志愿者投诉说误导青少年抽烟,建议换成握拳造型。网友立马炸锅说这是历史事实啊,怎么成教唆吸烟了?绍兴鲁迅纪念馆也回应说不换了,这是真实状况。 现在回头看“鲁迅手捧奶茶”这种事,还真是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