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街头,一位老太太为了避让一辆白色轿车,没站稳摔倒在地。02家的初中生女孩路过,看到这一幕犹豫了一下,但同伴鼓励她,于是她下车把老太太扶了起来。女孩给老太太扶起来之后,交警给了她一张通知书,要她赔偿22万元。 交警认定她没有确保安全通行,所以次责是她的。老太太则坚称是被吓倒的,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2月19日傍晚的事情就是这样发生的。 这次事故给郑女士带来了巨大压力。郑女士是女孩的母亲,她表示家里只有10万元存款。如果要一次性支付22万元赔偿费,就会影响女儿上大学和全家人的生活。更让人难过的是,女孩因为这件事连续失眠、做噩梦,甚至问妈妈“我做错了吗?”。 郑女士对这次赔偿决定无法接受,所以把申请撤销赔偿决定的文件递给了法院。她还给当地律协申请了行政复议。“我们只想让法律告诉孩子,善良不该有代价。”她说。 这个事件在媒体上引发了广泛讨论。有些网友支持女孩说:“不扶才是冷血。”有些人质疑说:“老人都没说啥,小孩别背锅。”还有一些人理性分析说:“确实应该分情况讨论,但‘次责’不等于‘背锅’。”一些法律专家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优先赔偿,同时也有条款支持人道主义救助。 2月26日上午,灵川法庭会开庭审理这个案件。法官通知双方补充提交证据:女孩方面要提交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和同行学生笔录;老太太一方则主张自己是被吓倒的。 这次案件不仅仅是金钱纠纷问题。“我们要的是社会价值观回归,好人有好报。”郑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