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能源监管局对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罚款60万元 因安全事故责任

一起发生在重点能源项目中的安全事故,触发监管部门迅速处置。2025年10月17日,上海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2号标段施工现场发生物体打击事故。经华东能源监管局专项调查认定,施工总承包单位上海电力安装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缺口,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调查深入显示,此次事故暴露出企业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现场风险辨识与管控等存在短板。作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参与方,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关于“三同时”等要求,但涉事单位在隐患排查、作业防护等关键环节出现疏漏。此次作出6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执行。监管部门指出,事故等级虽认定为“一般”,但发生在国家重点能源项目建设期间,具有较强警示意义。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推进,能源基建项目集中开工,安全管理压力随之上升。统计显示,2025年全国能源领域事故总量同比下降12%,但建筑施工环节事故占比仍为34%。华东能源监管局在处罚决定中表示,将建立“事故企业重点监管名单”,对多次违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目前,漕泾项目已全面复工,并新引入智能安全监测系统,实现施工全过程可视化管控。业内专家建议,能源工程承包企业应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并将必要的安全投入纳入项目成本核算,形成可持续的保障体系。

安全生产既是红线——也是底线。依法处罚事故——既回应了对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提醒企业必须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把制度落到现场,把责任压到岗位、压到每一次作业环节,才能以更高水平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开展,为能源项目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