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法院最近处理了一个宠物伤人的案件,起因是张女士在散步时被一只没有拴绳的史宾格犬扑倒,导致她全身多处受伤,经过鉴定她的伤情被认定为九级伤残。 事发当天,张女士正安静地在小区里散步,突然从路边的院落里窜出一只未拴绳的史宾格犬,一下子就把张女士扑倒在地。家人赶紧把她送到医院救治。检查结果显示,她不仅腰椎骨折、胸椎骨折,全身还有多处损伤。 犬主人赵女士虽然承认是自家狗闯了祸,但她觉得张女士本来就有重度骨质疏松这个毛病,这种病很特殊,即使是轻微的动作也有可能让骨头断裂。所以她认为这把责任推给她有点不公平,不想全额赔偿。 但是法官的意见不一样,他们觉得法律上有规定,动物伤人的责任主要看动物主人有没有管好自己的宠物。不管张女士有没有骨质疏松这个客观情况,都不能作为她有过错的理由。所以这个钱还是得赵女士来赔。 最后密云法院给出了调解方案:赵女士把张女士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还有残疾赔偿金这些加起来一共17万元都给了她。官司打完后,第二天赵女士就把这笔钱打给了张女士。 这起案子让大家知道了一件事:宠物主人一定要把宠物管好。如果没拴绳子导致别人受伤,不管对方有没有生病或者其他问题,责任都得自己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