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命名第七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9个 宜春13个入选夯实基层治理底盘

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江西省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创建。近日,经自主申报、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第七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公布,共有119个村(社区)入选。其中,宜春市上高县泗溪镇马岗村等13个村(社区)凭借较为规范的治理机制和法治实践成效进入名单。

民主与法治的根基在基层、活力在群众。要把示范创建的“荣誉榜”转化为依法治理的“任务书”,关键在于持续推进、形成常态,让规则成为共识、让程序成为习惯、让服务更容易获得。随着更多基层单元在法治轨道上优化与提升,乡村治理基础将更稳固,发展与安全的支撑也会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