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还以为不领证搭伙过日子特别方便呢,谁知道这里面风险大着呢。1994年以后法律就不承认那种事实婚姻了,要是真到了分手的时候,没个结婚证就啥都不是了,对方不仅没义务赡养你,连签个字、拿点钱都不行。别等到最后为了财产吵翻天才后悔,一张纸确实比什么甜言蜜语都管用。 要是想真心实意地一起过下去,最好是先把“AA”这俩字写进法律文书里。各自的房产存款归各自管,家里水电费、买菜钱咋分、大件家电咋掏份子钱都得写清楚。要是个人有债务,肯定自己还;如果是一起的花销,那咱俩就平摊。再有就是定个规矩,要是谁心里不舒服了怎么调解?几天谈不拢就算自动分手?这些细节都写上心里才有底,省得晚年算不清楚糊涂账。 住的地方也得安排妥当。住谁家、住多久、以后分手什么时候搬出去,这些都得白纸黑字写下来。要是条件允许,最好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个居住权登记。反正不管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没关系,居住权才是实打实的保障。 生病住院最让人操心了。想让老伴能给你签字、管钱、伺候你,必须提前去做个意定监护公证。等孩子不在身边的时候,只有经过公证的监护人才能替你做主;要不然连医生都没法给你看病。所以说千万别等生病了再着急办手续。 还有继承的事儿也得提前定好。既然是搭伙的朋友就没有法定继承权,想把财产留给对方就得立遗嘱或者签遗赠扶养协议。谁给你养老送终谁就拿遗产;把话提前说开了,免得以后子女和老伴互相怨恨。 平时不管是转账还是花钱买东西,最好都用银行流水留下证据。发票、收据、聊天记录这些都存起来留个底。手里有证据心里才踏实;万一真要分开了,也能快速分清你我。 老人搭伴图的就是个互相照应,谁也不想最后对簿公堂。只要把协议、居住权、意定监护、遗嘱这四件事都办明白了,幸福度肯定能拉满。少生气、少打官司,才能高高兴兴地把日子过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