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货物在出口环节征收增值税等税费。此政策设计旨在通过税收杠杆作用,引导企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然而——近期曝光的案件表明——仍有部分企业铤而走险,采取多种手段逃避应缴税款。 从曝光案件看,违法企业的偷逃手段呈现多样化特征。有的企业明知出口货物不属于退免税范围,却故意虚报为免税收入;有的在税务机关依法通知后仍拒不履行申报义务;还有的通过层层委托代理关系模糊实际委托方信息,企图逃避监管。这些行为不仅违反税收法律,更反映出部分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经营意识不足的问题。 偷逃"两高一资"货物出口应征税的危害是多维度的。首先,这类违法行为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部分外贸企业背离合法经营底线,隐瞒出口情况蓄意偷逃税款;一些不法中介以免费甚至反向支付好处费为噱头招揽业务,倒卖出口信息牟利;个别地方片面追逐出口业绩增长,纵容空壳企业购买异地进出口数据,既导致外贸数据失真,也助长了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其次,这类行为直接损害国家税收收入,削弱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再次,通过偷逃税款获得的不正当竞争优势,使诚信纳税企业处于不利地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机制。 从政策层面看,对"两高一资"货物征税的意义深远。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这一措施通过抬高此类货物的出口成本,倒逼企业减少低附加值、高排放产品的供给,转而投入技术研发、工艺升级,推动产业向节能降耗、循环高效方向转型。同时,可引导市场资源向高新技术、绿色制造等优质赛道集聚,优化出口贸易结构,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 加强出口应征税货物的税收监管,既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举措,更是引导经营主体向高质量转型的有效路径。近期曝光的案件充分表明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力度。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稽查局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依法查处了邯郸市丛台区群帮耐火材料厂隐匿出口应征税货物收入偷税案件。经查,该企业在2021年至2022年间出口煤焦油沥青等应征税货物,通过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328.08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50.91万元的处理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联合公安部门,依法查处了佛山海中金进出口有限公司虚假申报出口应征税货物收入偷税案件。该公司作为真实货主,在2021年至2022年出口不锈钢板等应征税货物,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64.88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24万元的处理决定。目前,上述案件的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随着新技术的广泛应用,税务、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信息共享互通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各部门可运用自身优势,凝聚协同监管合力。这种协同机制为依法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强有力支持,也提高了违法成本,形成了有力的震慑效应。
多地曝光出口逃税案件,既表明了监管部门维护税收秩序的力度,也反映了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引导企业转型将成为政策重点。作为重要调控工具,税收政策的精准实施将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