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高人民法院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一组数据展现了我国破产审判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成果。
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审结3.19万件,通过司法程序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
问题背景: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速,市场主体退出和挽救机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破产审判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既是"僵尸企业"出清的重要渠道,也是困境企业重获新生的制度保障。
近年来,企业债务风险化解、存量资产盘活等需求持续增长,对司法审判专业化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分析: 案件量持续攀升的背后,反映出三方面深层动因:一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执转破"机制有效畅通了市场主体退出通道;二是《企业破产法》配套制度不断完善,预重整、简化审理等创新机制提升审判效率;三是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活跃区域率先探索市场化破产路径,形成示范效应。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指出,破产审判已成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司法保障。
工作成效: 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25年新批准设立长沙、沈阳等6家破产法庭,全国24家破产法庭基本覆盖主要中心城市,形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司法服务网络。
从地域分布看,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收案量占全国61.94%,其中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跨境破产协作等疑难案件占比显著提升,展现出经济发达地区司法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制度价值: 破产审判的经济调控功能持续释放。
通过司法重整程序,一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现债务重组,如某新能源车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人化解债务危机;清算程序则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全年释放土地资源2.3万亩。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审判中注重保障职工权益,12万个就业岗位的稳定为民生保障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前瞻: 专家预测,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推进,破产审判将呈现三方面趋势:案件类型从传统制造业向科技创新、绿色产业等领域扩展;审理机制更注重府院联动和数字化应用;区域协作从省内统筹向跨省域协调深化。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研究制定破产审判五年发展规划,重点加强中小企业挽救、个人破产制度试点等工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更优质司法服务。
破产审判的发展轨迹,映照出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
从案件数量的稳步增长到专业化体系的逐步建立,从债务的有效化解到资产的充分盘活,破产制度正在成为推动经济结构优化、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新发展阶段,进一步健全破产审判体系、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对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