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12岁小孩被开水烫伤致死,官方通报出来后,亲属们直接质疑,这不就把法律复议给搞来了嘛!

哎呀,大家快来看!汕头那起未成年人烫伤致死的事儿还在闹呢,官方通报出来后,亲属们直接质疑,这不就把法律复议给搞来了嘛!这事儿的起因其实很简单,2023年1月,汕头有个12岁的小孩在一家餐饮店里被开水严重烫伤,后来没救过来死了。结果等到2026年1月,街道办才出了个通报,说这孩子是自己烧水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打翻了开水锅给烫的,警察也查了一下,排除了是刑事案件。可这说法一出来,死者家属立马就不干了!他们直接说通报里没提那孩子的父母都是智力残障人士,而且他们一家子一直靠餐饮店老板周某养活呢,这中间肯定存在监护缺失和用工不规范的问题。 亲属们的质疑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事实说得不全。通报里说孩子是由周某一家照顾的,但没说清楚他父母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亲属拿出来的残疾证显示他俩都是智力残疾二级证明的人,行动能力受限,根本没法独立看顾孩子。二是责任认定有问题。通报硬把父亲没及时送医当主因提出来了。可亲属说这孩子父亲的经济来源全被周某控制着,家里就是个被动依赖的状态,送医的决定也受制于客观条件啊。三是调查过程不透明。律师取证的时候发现街道办说是按警方说明写的通报,结果警方说压根没出过书面材料。这两家说法撞车了,难怪大家对调查程序有意见。 这背后其实挺惨的:这家人来自安徽农村,跟着周某打工14年了。父亲在工地干活,母亲打杂活儿,这孩子10岁起就在周某女儿开的餐饮店帮忙买菜打杂,后来辍学就在店里干活。家里根本没拿过正经工资,只能按需支生活费,劳动关系和经济依赖都乱成一锅粥了。而且据了解啊,2023年他们是通过派出所协调结清的10万元工资(里面还含部分政府救助资金)。但亲属觉得这10万块钱根本没法弥补监护责任和权益受损的事儿。 现在法律程序也在推进中:亲属已经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了,想撤了街道办那个通报。同时他们还以过失致人死亡、虐待被监护人等罪名重新报了案,警察也受理了呢。专家们都在琢磨说这事的关键就是事实认不认定准、程序合不合规了。 说到底这事儿也反映了好多问题:基层治理对残障家庭这种特殊群体的支持太薄弱;未成年人劳动权益保护执行起来太难;调查和发布通报时不注重全面性和严谨性也没法让人放心啊!这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伤痛问题了还得看社会对弱势群体保护得有多强多有温度才行。追求真相之余我们得想想怎么完善监护支持体系、强化权益保障、规范基层调查程序才行啊!要不然类似的悲剧肯定还会重演!